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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批游客同罚:消费者无审查旅游成本义务

[2015-10-26 07:36:06] 来源:新浪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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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发生的内地游客在香港被殴致死事件,北京一旅游团参加低价港澳游要求旅行社退赔事件,“不合理低价”旅游团再度引起关注。针对屡禁不止的零、负团费旅游团及其所带来的强制购物、消费等问题,国家旅游局提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目前正在研究相关处理办法。

  “游客同罚”合理吗?

  专家称消费者没有审查旅游成本的义务

  新京报记者打开这则旅游提示,发现里面的内容与标题并不非常一致。文中明确将研究处理的,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

  北京市公士公益发起人张新年律师认为,国家旅游局这则旅游提示不太严谨,从“明知是不合理低价团”这句话上看,消费者本身没有审查旅游服务成本价的义务,经常有商家因种种原因抱着不赚钱揽客的态度进行促销,这种情况符合市场规律。
  “有些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影响力,抢占市场份额,或者为了拉风投,前期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标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现象比比皆是。拿手机打车软件为例,商家让利使乘客打车比打出租车便宜很多,消费者也获得了实惠。”而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不能认定这份合同为“虚假合同”,旅游部门无权进行干涉。

  即便该合同后来果真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而认定无效,主要原因也在于旅行社。 张新年律师解释称,旅游部门确有必要针对旅行社出重拳,整肃旅游市场乱象,“但把消费者绑定到一块进行处理,让消费者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应该打个问号。”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认为,“不合理低价游”最直接侵犯的是游客的权利。游客在明知“不合理低价”仍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在遭受损失时,虽然确不应当再因此获得赔偿,但再对其进行处罚存在不妥。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示,对游客来说,国家旅游局只能发出提示,更重要的是加强行业监管,同时细化违法行为的处罚“红线”,不让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太低,才能抑制住售假、强迫购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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