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排行榜 > 正文

湖南弑师少年:我没14岁打死人不用坐牢

[2015-10-30 11:26:29] 来源:凤凰网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2015年10月20日,13岁的刘宇(初三)穿着校服,戴上手铐,被警察带回了湖南邵东县廉桥镇新廉小学。作为曾经的“三好学生”,再次回到熟悉的校园时,他的身份已是“千夫所指”的“杀人犯”。

  刘宇在指认现场时表情始终平静,像没什么事一样。围观的人却骚动起来,吐出一句句刺耳的叫骂声:“禽兽不如”“天理难容”“直接枪毙”。


办公桌上还留有李桂云的遗物:眼镜、笔致、教案本、备课本等。郭小为摄

  两天前,他与两位玩伴赵民(12岁,初二)、孙斌(11岁,小学六年级)在这里杀害了乡村教师李桂云。

  少年杀人是这出悲剧的第一惊奇。杀人的手段和行凶者们的年纪反差太大:彼此无冤无仇,突然棒击、拳打脚踢、不顾求饶、抢劫索财、捂脸至死后,掩盖现场,之后如常上课上网……

  被劫杀的李桂云并非与行凶者素不相识。这位53岁的小学老师有31年教龄,在事发的新廉小学已任教9年。她虽不曾教过行凶的三人,却与刘宇、赵民在这座不大的校园共同度过了6年。

  学生杀老师,是这出悲剧第二惊奇。为人和善、教学有方的李桂云在当地受人爱戴。行凶者浮出水面后,带给活着的人们一片错愕、惋惜、愤怒、不解。

  事件何以在三个未满14岁的在校学生与受人爱戴的老师之间发生?他们各自的命运有着怎样的致命交集?已入歧途的少年能走向何方?

  命运交集的最后一天,讲述的是少年犯罪背后的留守困境、网瘾之患、教育悲剧和法律争议。

  “以校为家”的教师

  李桂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是从送女儿刘洁上县城参加教师培训开始的。


刘家家境贫困,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腿有残疾的刘父爱打牌,平时靠出租三轮车谋生。更多的时候,爷爷奶奶担负了照顾孙子生活的责任。

  2015年10月18日早上七点多,李桂云做好早餐,送女儿上了去县城的班车。一切如常,似乎根本不会有别的可能了,在夜幕再次降临的时候,她将为女儿女婿做上一顿可口的晚餐。

  上午十点左右,李桂云从学校宿舍步行去两公里外的镇里买菜。一位在菜市场里卖菜的亲戚看到了她,李桂云走过去,手摸了一下麦豆,问多少钱一斤?“九块。”她没舍得,就走开了。

  没有人会想到,李桂云会死在自己任教的学校里,“而且还是以一种惨不忍睹的方式。”

  这位留着齐额短发的乡村女教师,身材瘦小,1.5米的个子,脸上总是挂着微笑。在周围人的印象里,待人和善,几乎从不与人争吵,“小孩都没得罪一个,说话都不高声,不大声的。”

  最后一天:湖南留守少年弑师事件

  李桂云出身贫寒,从小就受了不少苦。1984年,她当上了乡村代课教师;十年后,转为了正式编制;没过几年,丈夫下岗;2013年,丈夫脑癌去世,留下刘桂云和唯一的女儿相依为命。

  细心的同事发现,李桂云丈夫去世后,李桂云不那么爱笑了。“她有时会感慨自己命运不好,唉声叹气。”她的生前好友兼同事周巧云知道她是还没有从失去丈夫的悲痛中走出来,私下里,“她一说起丈夫,就忍不住哭。”周巧云总会安慰:你现在好了,女儿如愿当了老师,也找到了归属,可以享福了。

  不爱打牌不爱交际的李桂云,生活简单到堪称单调——上课、备课、吃饭、睡觉、上课……每天“教室-宿舍”两点一线,周末出去买菜、会友、访亲。她多年来一直住在学校,兼职守校,成了当地人眼中真正的“以校为家”。

  因为积蓄不多,直到今年暑假,李桂云才在廉桥镇里买了一套毛坯房,打算三年后退休了住。

 1/5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