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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弑师少年:我没14岁打死人不用坐牢

[2015-10-30 11:26:29] 来源:凤凰网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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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10月20日,13岁的刘宇(初三)穿着校服,戴上手铐,被警察带回了湖南邵东县廉桥镇新廉小学。作为曾经的“三好学生”,再次回到熟悉的校园时,他的身份已是“千夫所指”的“杀人犯”。

  直到10月25日晚上的追悼会上,仍然有人不无惋惜的感叹:如果不是女儿刘洁恰好周末要去县城培训,如果不是在镇里当医生的女婿周日刚好值班,如果不是另一位一同义务守校的人中午刚好有事外出,如果新房早点装修好,不住在学校了……那么结果或许会完全不同。

  李桂云买房的钱是多年积攒而来。朴素、节俭是她留给身边人的普遍印象。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李桂云会在晚上把煤球熄灭,第二天重新烧起,“连多烧一个煤球都舍不得,别人劝她也没用。”周巧云说。

  她的节俭也有例外。同事围在一起说到“遇到抢劫的时候会怎么办”时,李桂云的答案总是简单而坚定:“我不要钱,钱都给他们,我要命。”

  这符合她一直以来的朴素愿望:只想安稳的教书过日子。然而,命运最终并未垂青这点并不奢侈的愿望。

  这个愿望终结在了2015年10月18日中午,因为不期而至的三名少年。

  “断了线的风筝”

  李桂云买菜时,离她不到50米外的黑马网吧,刘宇、赵民、孙斌正在上网玩游戏。两个多小时后,四个人将在两公里外的新廉小学致命相遇。

  来镇里玩游戏前,有人看到刘宇三人和其他五六个年龄相仿的学生,围在家门口说笑,商量去镇里上网的事。一位当时打了退堂鼓的学生事后回忆,“侥幸逃过一劫。”


就在事发前两天,李桂云所教的小学一年级进行了单元考试,44份考卷中,李桂云修改了其中4份。郭小为摄

  指认现场时的平静符合刘宇一贯的孤独封闭。很少有人知道这份淡漠和早熟始于何时。他的小学班主任颜红玲回忆,刘宇小学时骑车把下巴磕破了,“一点都不叫、不哭、不闹。”他的初中班主任唐建友感受更直接——刘宇有时和同学闹矛盾言辞比较激烈,“他看上去很内向,但骨子里特别固执。”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这多少源自他并不美好的家庭。其亲生父母都是再婚,家贫百事哀,彼此关系并不好。“有一次我去做家访,针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刘宇父母意见不合,当着我的面就吵起来。”唐建友说,刘宇父母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非打即骂。

  叛逆伴随。“我不喜欢他们!”刘宇说他内心的想法无人可以倾诉。他开始抽烟、逃课、偷窃、打架、通宵上网、连续十多天旷课……“学坏了”的刘宇,家里的奖状也停留在了小学五年级。

  “坏孩子”刘宇并不缺同伴。家住不远的赵民、孙斌就是他的铁杆,他们“一起玩,一起闹,也一起做坏事”。

  赵民、孙斌是典型的留守少年。赵民的父母因诈骗入狱了,孙斌的父母常年在四川做生意,他们都只能由身体不便的爷爷奶奶带,“管不住孩子。”

  在刘宇的家门口,时常聚集着来找他玩的小孩子,邻居经常看到他们一帮人吹着口哨,“闹哄哄”的路过。“大孩子”刘宇成了中心,就如后来他在弑师案中的角色。

  “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不知道会飘到哪里。学坏很简单,也很正常。”熟悉三个少年的村民案发后感慨,“最坏事的是网吧。”

  三个少年在一起做的最多的是上网。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的依托的他们,最终在网络世界里找到了慰藉、刺激和成就感。“可以拿刀枪打打杀杀很刺激,打赢了就特别有成就感。”刘宇事后对新华社记者说,“特别是被爸爸骂了,更想上网去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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