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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公布2019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政策具体内容一览

[2019-04-02 16:16:00] 来源:新京报 编辑:网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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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下午,北京市教委正式公布2019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其中涉及“幼升小”和“小升初”阶段。政策明确,今年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理好财4月2日讯

  昨日下午,北京市教委正式公布2019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其中涉及“幼升小”和“小升初”阶段。政策明确,今年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释放的优质学位全部用于派位入学。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寄宿招生,城六区的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明年寄宿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将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

北京义务教育入学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可在租住地入学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可在租住地入学。据介绍,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持稳定。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各区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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