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时事新闻 > 正文

北京市教委公布2019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政策具体内容一览

[2019-04-02 16:16:00] 来源:新京报 编辑:网络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昨日下午,北京市教委正式公布2019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其中涉及“幼升小”和“小升初”阶段。政策明确,今年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5月1日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日至5月31日

  完成入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5月25日至6月9日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6月15日至6月16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初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义务教育入学十二问

  关于入学条件

  Q:采集为何要经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A: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由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两部分组成。使用平台的目的一是预测适龄儿童入学数量和分布,做好入学服务;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入学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入学服务平台与北京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接,严格按照入学服务平台确认的入学结果建立学籍。今年还将继续开放“北京市一般公办初中进入优质高中机会查询”功能,可输入学生教育ID和姓名验证登录后查询。

  Q:各区的政策细则何时发布?有政策咨询电话吗?

  A:各区教委将于近期公布实施细则。家长可以通过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继续使用公众服务门户: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了解市、区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信息以及各区辖区内的中小学信息。据了解,该门户网站上也将提供统一的技术服务电话和各区的政策咨询电话。

  Q: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条件是什么?

  A: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