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目标是增能,关键是制度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在改革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教育教学环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一些地方中小学教师工作不合理负担较重,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各种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多头重复、入校随意,基层学校和教师填表报告应接不暇。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随意抽调教师,干扰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活动。这其中,既有必要的非教学任务必须由教师完成,也存在部分非必要的教学任务给教师增添了“额外负担”。
究其原因,一是一些上级部门部署和检查工作缺乏统筹管理。由于教育部门是各级政府诸多工作(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经常将有关工作直接派给学校。尤其遇有需要较大参与面的工作时,经常要求学校出人出场地,有时需要停课参加。在目前管理体制下,学校尚无办法拒绝上级部门下派的工作任务。
二是一些进校园活动不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相关部门开展的活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些活动未能考虑到学生存在的身心发展水平差异,而是一刀切开展。有些活动追求做表面文章,存在着形式主义问题。比如,有些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已经列入中小学课程教学大纲,但还要求额外占用课时开展相关工作,给教师带来不少额外负担。
三是非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与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挂钩过紧。几乎所有任务都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有的学校一人未达标影响全校绩效考核。检查工作注重留痕管理,加大了教师的工作负担,甚至出现造假现象。
教师负担过重问题屡见报端,表面上体现为广大教师承担了与教育教学科研不相干的事务,疲于应付、忙于琐事,但从根本上反映了当前在尊重教师专业发展规律、理顺现代学校和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制度性问题。《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精神,科学结合现代教育管理特点,从制度层面加强教育治理体系顶层设计,明确提出统筹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抽调借用教师等工作的制度流程和管理办法,狠抓精简各类报表填报调研统计工作,切实清理规范影响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校园氛围和教育教学环境,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