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认为,家属有权调取监控录像,如监狱方因技术故障无法提供,家属可要求监控设备提供商对设备等进行修复。死亡罪犯的近亲属要求延期火化,可提出申请,监狱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关于罪犯陈浩家属反映问题的回复”中显示,排除陈浩尸表外伤是由体罚虐待或肢体冲突形成。尸体多部位有伤,监狱称未遭殴打体罚
陈晨回忆,最后一次见到弟弟是2017年5月,她俩和父母在青岛务工。当时弟弟说想念老家5岁的孩子,遂从青岛回了老家。
那年8月,警方告知家属,陈浩因盗窃被羁押在兰西县看守所。
有关陈浩盗窃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陈浩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于2017年8月30日被兰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羁押在兰西县看守所。判刑后,他被送往黑龙江东风监狱服刑。
家属2018年10月30日接到东风监狱工作人员通知,称陈浩10月29日晚突发脑梗,30日凌晨3时许因病死亡。
监狱方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鉴定报告显示,死者脑干部位脑膜结核侵及血管,发生脑干及大脑多发脑梗死……呼吸循环障碍而死亡。报告载明,排除机械性损伤、窒息等原因致死。
但家属看到陈浩尸体时发现,他双腿、胳膊有大片淤青,后脑有血肿块。陈晨曾向监狱工作人员询问“伤从何而来”,对方称“也许是在抢救中磕的、碰的”。
这一说法无法让陈晨信服,她拍下了弟弟身上的伤痕。
北京法医司法鉴定咨询中心主任、主检法医师王鹏分析称,根据图片初步判断,陈浩身上的淤青并非尸斑,他推测是外伤。
“我弟弟生前是否遭人殴打?”陈晨多次请求东风监狱、哈尔滨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作答。
哈尔滨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7月17日出具的《答复函》显示,“尸体五个部位呈暗紫色、暗红色,系生前局部受钝性物体作用形成的非致命损伤;尸体头皮内血肿系生前局部受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形成的非致命伤,该血肿不能诱发脑梗死。”
在这一个月前的6月18日,东风监狱给出的《关于罪犯陈浩家属反映问题的回复》却显示,“陈浩曾患有脑膜炎……身体状态较差,日常有走路不稳跌撞和摔倒现象……经过询问陈浩工友、舍友,排除其尸表外伤是由体罚虐待或肢体冲突形成。”
陈晨说,弟弟确实在2015年7月曾患有脑膜炎,但当时已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