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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刘小敏(化名)未婚生子,惊慌中将男婴从4楼窗口扔下。日前,白云区法院对这宗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 年。当天,白云区法院法官张昕对该案作出判决后,在判决书上附上了法官寄语,并购买了一套辅导书送给刘小敏,希望她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刘小敏在初三那年因结交社会青年而辍学,后在谈恋爱过程中意外怀孕,男朋友与其分手。作为未成年人的她无所适从,去年10月6日凌晨3点多,她在睡觉时突 然感觉肚子很痛,就一直蹲在厕所。
后来发现自己产下一子后心里极度恐惧,情急之下将婴儿放入塑料袋中,从4楼窗口抛了下去。该男婴随后被附近群众发现,经 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白云区法院在审理该案件时分析,刘小敏本身就是弃婴,年幼时被刘氏夫妻收养,自小生活在一个遭人歧视和不公平的环境中。在审理过程中,她对自身的行为万分 后悔。在法庭上,公诉人、辩护人对刘小敏从法、理、情多个角度进行了教育。刘小敏表示非常后悔,希望法庭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