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确认为违法占地,已做行政处罚
虽然当事人都极力否认,但这座“影视城”到底存不存在违法占地的情况?
4月24日下午,翟树理向记者确认,其在翟庄村所建“影视城”用地“没有任何问题”,是买断该村村民的宅基地,并非占用耕地。“影视城”为故城县2011年左右的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分两期建完,目前一期建筑仿古四合院已完工投入使用,二期正在与县政府洽谈,尚未征地建设。
“我作为从故城县走出来从事影视制作方面的人,在支持家乡文化建设也是有情结的,目前已投资八百万左右,预计总投资得四千万。”翟树理称,已建成的仿古四合院曾用于几部影视剧的部分取景,并没有荒废,目前正在与故城县筹备根据郑口镇历史改编的关于运河文化题材的电视剧。
赵立新称,这座“影视城”在2013年就被原故城县国土资源局(现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于当年8月8日对翟树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故国土资罚字〔2013〕第01-063号)。
对于赵立新所称的原故城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8月8日对翟树理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故国土资罚字〔2013〕第01-063号),翟树理对记者表示其并不知情,“应该没有收到过这类通知,占用土地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24日下午,记者从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口中心所获取的《故城县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卷宗》(新增违法用地)显示,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检测到的27号图斑,地块编号:27;地块分支号:27;项目名称:河北纳亚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地块位置:郑口镇翟庄村;占地时间:2013年7月21日;占地面积:4.9亩,占地类型为农用地,为2013年度新增违法建设用地。
这份文件确认,此事已于2013年7月立案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规定判定为违法用地。
记者注意到,原故城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7月21日向河北纳亚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翟树理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故国土资通字〔2013〕第01-063号)。
《通知书》提到,翟树理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于2013年7月15日擅自占用郑口镇翟庄村集体土地4.9亩,修建影视制作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当天,《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由原故城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直接送达翟庄村影视城,并由翟树理父亲翟瑞成签字确认。
此外,上述提到的卷宗内留存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翟树理的父亲翟瑞成负责“影视城”后勤保障工作,公司委托其全权代理在翟庄村修建影视城占地等一切事宜。公司占地用途为修建影视制作城,于2012年11月动工开建。占地面积为东西长43.4米,南北长75.3米,共计3768.02平方米,合计4.9亩。占地类型为草地,通过租用取得此地,没有到国土部门办理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