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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红黄蓝幼儿园案二审维持原判 幼师虐童五年内禁止从业

[2019-06-18 13:41:00]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网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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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时隔一年半,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幼师虐童事件终于尘埃落定。记者今日获悉,6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刘某上诉,维持原判。
  理好财6月18日讯

  时隔一年半,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幼师虐童事件终于尘埃落定。记者今日获悉,6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刘某上诉,维持原判。刘某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获刑1年6个月,并被责令5年内禁止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红黄蓝幼儿园案二审维持原判

  幼师虐童获刑一年半 五年内禁止从业

  2017年11月22日,北京警方接到家长报警,有十余位家长反映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并提供了孩子身上存在针眼的照片。

  随后,警方展开调查,涉嫌虐童的幼儿园教师刘某被刑拘。

  刘某为涉案幼儿园国际小二班的教师,经查明,2017年11月间,刘某在所任职的班级内,使用针状物先后扎4名幼童,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上述幼童所受损伤均不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需要特殊保护的群体,其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刘某身为幼儿教师,本应对其看护的幼儿进行看管、照料、保护、教育,却违背职业道德和看护职责要求,使用针状物对多名幼童进行伤害,情节恶劣,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其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应当适用从业禁止。

  2018年12月28日,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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