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为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具体配套措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一系列实招将能确保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让市场主体真正有获得感,为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提供有力支撑。
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表示,这次采取降费率的综合举措,尤其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可以降到16%,力度是比较大的。其目的在于切实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也有利于形成企业发展与社保体系建设的良性循环,增强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预计将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8000亿元。”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本报记者分析,此次降费率应该说是我国建立社保制度以来降幅最大的一次,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是“稳就业”的重要举措,非常必要且意义重大,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倒逼机制,使养老金制度改革提速。
“降低社保费率也有利于社保征缴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杜绝过去缴费比例高但征缴难、减免随意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同时,还可以缩小省际间社保缴费的不均衡性,促进省际间企业公平竞争、职工待遇公平,为促进人才资源在省际间的合理布局和均衡流动发挥作用,也必然对企业的跨地域投资、用工和业务扩展起到有力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