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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国管公积金新政落地 二套公积金房贷款可贷60万?

[2019-04-15 11:29:00]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编辑:未知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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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管公积金贷款收紧的“靴子”终于落地。昨天,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4月15日起,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贷款最多贷60万元。
  理好财4月15日讯

  国管公积金贷款收紧的“靴子”终于落地。昨天,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4月15日起,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贷款最多贷60万元。

国管公积金新政执行

  变化1: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变化2: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管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由过去的“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举例来说,市民王先生曾于2016年使用商业贷款在北京购买过一套一居室,为改善居住条件,王先生计划“卖小买大”,先卖下名下的一居室后再买一套二居室。

  那么,4月15日后,按照“认房又认贷”的新标准,王先生为购买的这套二居室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被认定为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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