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今年6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城区审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部门要集中办公,相关信息充分共享,贷款流程精简优化到位,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精简优化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由10日压缩至7日内完成。批准贷款并落实担保的,办理放款手续,贷款放款时限由5日压缩至3日内完成。
意见要求,各市行政审批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需要交叉办理相关事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受委托银行、抵押登记等部门和单位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