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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国际税法面临大修 哪些国家将受益国际税法大修

[2019-10-12 09:12:00] 来源:国际金融报 编辑:网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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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全球数字化经济的增长,“避税天堂”吸引大量资金涌入,有近百年历史的国际税收法规似乎已经不能在日益全球化的国际体系中确保公平的税收分配权利。

  国际税基尚需协调

  事实上,早在2013年,G20就委托经合组织启动研究消除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15项行动计划,BEPS是指跨国公司利用现行税收法规漏洞将利润从较高税率国家转移到较低税率国家或者国际避税地。2015年10月,BEPS 15项行动计划的研究成果正式发布,其中第一项就是《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

  毫无疑问,实现互联网企业公平缴税是全球性的议题,任何单个国家都无法自行解决。

  目前,经合组织的提案只是对新规则进行了概述,并没有具体确定每个政府应得的收益或损失,以及公司必须支付的费用。

  根据经合组织的声明,新提案把一些利润和相应的征税权重新分配给拥有跨国公司所在的消费市场和司法管辖区,阐明跨国企业应在何处缴税和确保对在辖区中没有实质性业务的跨国企业进行征税,应在哪一部分利润上征税。

  有报道称,新提案将适用于全球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公司,而且在当地市场有很活跃及持续的消费者关系,无论是否在当地设立实体运作机构,都需要在当地交税。如果大型科技公司不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而是向有业务的企业销售广告,新规定也同样适用。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不仅会对美国的大型科技公司征收更多的公司税,还会影响到欧洲的一些高利润企业,如奢侈品制造商或全球汽车公司。

  目前,在国际税基的协调上,各国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汪蔚青告诉记者,未来各国可从这三方面努力:首先,各国落实BEPS的国内立法,行动计划要与每个国家的国内法结合并实际落地;其次,政府间信息的对称至关重要,要落实国与国或地区之间关于涉税信息的共享和金融账户信息的自动交换。

  国与国或地区之间应按照经合组织倡导的政府间税收合作公约签订协定。而随着更多国家或地区的加入,各政府间税收的合作会更透明,自动化的税收信息交换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磋商中的摩擦和信息的损失;第三,应建立常态化的政府磋商机制。政府之间应对于新的税收情况和问题及时沟通。

  不同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受益和损失的程度不同,因此有时会意见相左。在制定规则时,由于站在不同的立场,各国表现的欲望和方法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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