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的商标属于谁?
11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微信@知产北京发布文章称,京东“双十一”商标无效行政纠纷今日开庭。
案件原告方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强东),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天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系列案件。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本案的背景是,京东公司申请注册了包括“京东双十一”在内的一系列“双十一”商标,经核准使用在第35类“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第38类“电视播放”;第41类“教育”等服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