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下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落实情况如何?2019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组织督导组先后前往河北、江西、四川三省检察机关督导检查,记者全程跟踪采访。
5岁的贝贝在河北省邢台县东方幼儿园(民办)上大班,这是一所农村三类幼儿园。当贝贝坐到记者面前时,记者立刻感受到了针对幼儿开展防性侵教育的不易之处:说含蓄点,怕他们听不懂;说明白点,又担心给他们造成心理阴影。
冷场了一小会儿后,记者才想到借助几分钟前幼儿园园长介绍的寓教于乐的游戏,对贝贝进行了一个小测试:“哪些地方不能给别人摸呀?”“不能让陌生人摸脸蛋、小屁股,还有胸。”贝贝的回答还算清晰。
包括东方幼儿园在内,3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组织督导组来到河北省,先后实地走访4所中小学、幼儿园,就河北省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记者全程跟踪采访,感受“一号检察建议”带来的变化与引发的思考。
主动命题后,答题怎么样
“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可以说是检察机关主动命题,促进学校强化安全管理。”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大为这样评价“一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