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命案
时光回到二十年前的1999年11月4日。
原中国工商银行岳阳市北环路支行洞氮储蓄所营业厅内,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该行35岁的女职工杨五爱。
对于在乡下教书的死者父亲杨正求来说,这无疑是晴天霹雳。“女儿生在大山、长在大山,寒门学子,完全凭借着一己之力通过读书走出了山门,遇害那年正是花一样的年岁,花一样的容颜,小家庭生活美满,大家庭其乐融融。”杨正求在悬赏微博中写道。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2天内即宣布破案,只是案件定性为“仇杀”让家属不解。岳阳市时任人大代表单秀英为此还曾向岳阳市公安局提出《‘99.11.4’凶杀案应深挖案情,准确定性,从重从快严惩凶手》的建议。
2000年7月10日,岳阳市公安局对这份岳阳市人大第四届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为:1999年11月4日下午2:15接到上述警情后,市局高度重视,专案组在36小时连续作战后,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排工作,于11月5日下午发现重点嫌疑对象熊某(男,29岁,洞氮仪表车间职工),并将熊某传唤。通过连夜进行收集证据和对熊某进行突审,于11月6日破获此案。答复解释,熊某曾到储蓄点找杨五爱兑换零钱,遭到杨的拒绝后便怀恨在心,为了报复将其杀害。
据岳阳市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熊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1999年11月6日被岳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0年元月31日被批捕。检方认为,熊某因纠纷怨恨杀死杨五爱,构成故意杀人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同时移送的证据包括:1、被告人熊某的供述,熊某在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先后有12次供述,包括两次亲笔书写,均承认自己杀死了杨五爱,并画了凶器图,现场情形图。2、现场勘察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熊某的供述与尸体检验报告关于打击死者的凶器,打击的部位相吻合,其供述与现场勘察笔录相一致的地方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