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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莫名成担保人怎么回事?事情具体是怎样的

[2019-11-27 16:37:00]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网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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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干了一辈子农活的潘荃(化名)未曾想到,自己会卷入一起5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6年8月,他被认定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遭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成为“老赖”。

  事件过程逐渐清晰:亮点公司在向莱商银行铜山支行借款时,沃尔森公司为其提供借款担保,其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健、股东潘荃和另一名股东均签订了担保合同。

  2018年2月,潘荃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

  潘荃称,铜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中对于他被伪造手印和签字一事未查清,法院也未向他合法送达传票和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未接到法院的任何口头、电话或者书面通知,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毫不知情,存在程序违法。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莱商银行铜山支行在原审起诉书中提供的潘荃地址与再审申请书中记载的地址一致,铜山区人民法院按照该地址向潘荃邮寄送达了传票、民事判决书等诉讼文书。

  按照规定,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潘荃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此外,还应提供证据证明签名和手印系伪造。就此驳回了潘荃的再审申请。

  随后,潘荃向铜山区检察院递交了材料,选择申诉。铜山区检察院遂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笔迹和指纹鉴定。

  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和指纹鉴定发现,与潘荃提供的样本不一致,非同一人。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

  潘荃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2018年7月,通过鉴定,潘荃在贷款时签订的担保合同、连带责任保证书以及沃尔森公司股东会议上的签名字迹、加盖的指纹印与潘荃提供的样本比对,均不是同一人。

  铜山检方就该案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案卷材料显示,检方查证认为,一审时,法院送达潘荃的传票由他人代收,代收人并非潘荃的同住成年家属,法院送达程序错误。

  铜山区人民法院在检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讨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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