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铜山区人民法院做出(2018)苏0312民监9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潘荃与莱商银行铜山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潘荃提供的法院传票显示,今年2月,铜山区人民法院对再审该案第一次开庭。
从得知成为“老赖”后开始申诉,到法院中止原判决依法再审,两年多的时间,潘荃的生活因这起纠纷案变得不再平静。
整个过程中,莱商银行铜山支行是否按照规定合规开展信贷业务成为潘荃的疑问。在他看来,银行至今不能提供他当时办理贷款时在场的监控视频资料,是在逃避问题。“这个细节也将在再审时向法院说明。”
11月26日,莱商银行铜山支行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该案还在审理当中,具体问题需要等审理结果出来后进行具体评判。
而该案关键人物,与潘荃相识的沃尔森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健也在被判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不知去向。“已经跑路,找他问清楚咋回事也没办法联系到。”潘荃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