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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城市密集出台公积金新政 4类人群迎来利好

[2019-10-23 09:1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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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下半年以来,继广州、长沙、厦门等地调整公积金相关规定后,近期又有多个城市密集出台公积金新政。据不完全统计,6-8月,共有10余地针对公积金提取业务、贷款期限或额度、异地购房提取、严打骗提等方面进行规范改进。

  7城互认互贷

  此外,部分城市发布了便利性政策。

  徐州通报,9月17日起,率先在淮海经济区内的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等7个已签约的核心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即缴存互认、贷款互贷。

  上述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置业,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职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由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明细》(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来徐购房职工,如果以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有关条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城简化相关手续

  湖州规定,借款人申报贴息将不再需要收入证明,打印申请表格后带上相关资料,跑一次即可办理。

  南宁提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需要填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深圳则明确,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等,职工的失业证明数据直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取消“永久居留权证明”,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回乡证或台胞证即可。

  4类人群迎利好

  部分城市对不同类型申请人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成都明确,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如前后缴存时间连续未中断,则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缴存余额根据原缴存地中心、现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相关资料合并计算;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夫妻两人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满足所有贷款申请条件,其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65周岁的,可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配偶的退休金、养老金等不纳入月收入计算。

  宜昌提到,凡是毕业五年内落户宜昌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额度时不受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系数的限制。

  根据新政,宜昌满足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可直接享受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可直接享受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

  深圳规定,属于基本保障对象的职工,每月可提取实际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选择每月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也可以选择按不超过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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