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在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公积金贷款新政,是结合中心《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和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实际情况而出台的。
记者查找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16日发布的《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称,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保障基本刚需,支持改善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提出:
一、在加大内部资金融通的基础上,根据资金流动性情况,实施提取政策、贷款倍数和贷款额度动态调整等风险防控措施。
二、通过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简称个贷率)、资金净流量等指标的综合分析和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供需趋势研判,建立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实施三级响应。当个贷率连续三个月满足风险等级条件,通过综合研判,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一级响应:个贷率在85%-90%之间;
二级响应:个贷率在90%-95%之间;
三级响应:个贷率在95%以上。
记者对比上述《办法》内容发现,西安即将于5月实施的一级响应措施,对应的正是个贷率在85%~90%之间的等级,而现行执行标准对应的个贷率为小于等于85%,这也表明西安目前个贷率有了明显上升。
而当个贷率在90%-95%之间时,就要实施二级响应措施:
1.在继续实施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暂停家庭代际间互助购房提取,即父母买房不能提取子女的公积金,子女买房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2. 缴存余额≥2万元的,计算贷款额度时的倍数再下调为13;缴存余额<2万的,贷款额度在一级响应的基础上相应再下调5万元。
3.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一级响应的基础上相应再提高10%。
当个贷率在95%以上时,要实施三级响应措施:
在实施二级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持续监控资金流动性情况。必要时,在确保正常提取业务的基础上,可采取贷款轮候发放措施,优先满足刚需首套、组合贷款业务资金需求。
此外,《办法》还要求,启动风险防控响应措施后,应加强对各项业务指标的监控,关注资金走向,做好数据分析。当个贷率下降至下一区间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结合资金供需发展趋势,综合研判流动性情况,调整响应级别,直至流动性恢复正常后解除响应措施。如遇公积金政策重大调整等情况,通过分析资金供需情况判断对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时,可出台应急措施以防范流动性风险。